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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草纲目 · 火部 · 桑柴火
桑柴火
(《綱目》)
【主治】癰疽發背不起,瘀肉不腐,及陰瘡瘰癘流注, 瘡頑瘡,然火吹滅,日灸二次,未潰拔毒止痛,已潰補接陽氣,去腐生肌。凡一切補藥諸膏,宜此火煎之。但不可點艾,傷肌(時珍)。
【發明】震亨曰︰火以暢達拔引郁毒,此從治之法也。
時珍曰︰桑木能利關節,養津液。得火則拔引毒气,而祛逐風寒,所以能去腐生新。《抱朴子》云︰一切仙藥,不得桑煎不服。桑乃箕星之精,能助藥力,除風寒痺諸痛,久服終身不患風疾故也。藏器曰︰桑柴火灸蛇,則足見。
来源、版本与许可
- 资料类型
- 中文历史本草条目(非现代药品说明书)
- 版本
- 1315204
- 获取时间
- 2026-10-08
- 许可
- 古典原文公有领域;维基文库整理版本依 CC BY-SA 4.0 署名与相同方式共享;原作者李时珍,整理者维基文库贡献者。简体索引经 OpenCC 字形转换,原文不变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