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明与适用边界
此页按所列地区、版本归档。标签内容可能更新,具体产品请核对原始来源;本站关联表示阅读线索,不表示药品与器械可兼容或可替换。
本草纲目 · 禽之二 · 雉
雉
(《別錄》中品)
【釋名】
野雞。宗奭曰︰雉飛若矢,一往而墮,故字從矢。今人取其尾置舟車上,欲其快速也。漢呂太后名雉,高祖改雉為野雞。其實雞類也。時珍曰︰黃氏《韻會》云︰雉,理也。雉有紋理也。故《尚書》謂之華蟲,《曲禮》謂之疏趾。雉類甚多,亦各以形色為辨耳。
《禽經》云︰雉,介鳥也。素質五采備曰 雉,青質五采備曰鷂雉,朱黃曰 雉,白曰 雉(音罩),玄曰海雉。《爾雅》云︰鷂雉,青質五采。 雉,黃色自呼。翟雉,山雉也,長尾。雉,長尾,走且鳴。秩秩,海雉也。《梵書》
【集解】
時珍曰︰雉,南北皆有之。形大如雞,而斑色繡翼。雄者紋采而尾長,雌者紋暗而尾短。其性好斗,其鳴曰KT (KT 音杳),其交不再,其卵褐色。將卵時,雌避其雄而潛伏之,否則雄食其卵也。《月令》季冬雉始 ,謂陽動則雉鳴而勾其頸也。孟冬,雉入大水為蜃。蜃,大蛤也。陸佃《埤雅》云︰蛇交雉則生蜃。蜃,蛟類也。《類書》云︰蛇與雉交而生子,曰 , ,水蟲也。陸 《續水經》云︰蛇雉遺卵於地,千年而為蛟龍之屬,似蛇四足,能害人。魯至剛《俊靈機要》云︰正月蛇與雉交生卵,遇雷入土數丈為蛇形,經二三百年成蛟飛騰。若卵不入土,仍為雉耳。又任 《述異記》云︰江淮中有獸名能(音耐),乃此皆異類同情,造化之變易,不可臆測者也。
肉
【氣味】
酸,微寒,無毒。恭曰︰溫。《日華》曰︰平,微毒。秋冬益,春夏毒。有痢人不可食。頌曰︰《周禮‧庖人》供六禽,雉是其一,亦食品之貴。然有小毒,不可常食,損多益少。詵曰︰久食令人瘦。九月至十二月稍有補,他月則發五痔、諸瘡疥。不與胡桃同食,發頭風眩暈及心痛。與菌蕈、木耳同食,發五痔,立下血。同蕎麥麵食,生肥蟲。卵,同蔥食,生寸白蟲。自死爪甲不伸者,殺人。
【正誤】
思邈曰︰黃帝書云︰丙午日勿食雞、雉肉,丈夫燒死目盲,女人血死妄見。野雞肉同家雞子食,成遁尸,尸鬼纏身。弘景曰︰雉非辰屬,正是離禽。丙午不可食,明王於火也。時珍曰︰雉屬離火,雞屬巽木。故雞煮則冠變,雉煮則冠紅,明其屬火也。春夏不可食者,為其食蟲蟻,及與蛇交,變化有毒也。能發痔及瘡疥,令人瘦病者,為其能生蟲,與雞肉同也。有鄙人者,假黃帝為書,謂丙午日不可食,及成遁尸之說,乃不經謬談;而陶氏和之,孫氏取之,皆誤矣。今正其誤。
【主治】
補中,益氣力,止泄痢,除蟻 (《別錄》)。
【發明】
時珍曰︰雉肉,諸家言其發痔、下痢人不可食,而《別錄》用治痢、 何邪?蓋雉在禽上應胃土,故能補中;而又食蟲蟻,故能治蟻 ,取其制伏耳。若久食及食非則生蟲有毒,故不宜也。
【附方】
舊三,新一。
脾虛下痢,日夜不止︰野雞一隻,如食法,入橘皮、蔥、椒、五味,和作餛飩熟煮,空心食之。(《食醫心鏡》)
產後下痢︰用野雞一隻,作餛飩食之。(同上)消渴飲水小便數︰用野雞一隻,五味煮取(三升以來)汁飲之。肉亦可食,甚效。(同上)心腹脹滿︰野雞一隻(不拘雄雌),茴香(炒)、馬芹子(炒)、川椒(炒)、陳皮、生薑等分,用醋以一夜蒸餅和雉肉作餡料,外以面皮包作餛飩,煮熟食。仍早服嘉禾散,辰服此,午服導氣枳殼丸。(《朱氏集驗方》)
腦
【主治】
塗凍瘡(時珍)。
嘴
【主治】
蟻 (孫思邈)。
尾
【主治】
燒灰和麻油,敷天火丹毒(時珍)。
屎
【主治】
久瘧(時珍)。
【附方】
新一。
久瘧不止︰雄野雞屎、熊膽、五靈脂、恆山,等分為末,醋糊丸黑豆大。正發時,冷水下一丸。聖惠
来源、版本与许可
- 资料类型
- 中文历史本草条目(非现代药品说明书)
- 版本
- 1373658
- 获取时间
- 2026-10-08
- 许可
- 古典原文公有领域;维基文库整理版本依 CC BY-SA 4.0 署名与相同方式共享;原作者李时珍,整理者维基文库贡献者。简体索引经 OpenCC 字形转换,原文不变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