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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草纲目 · 服器部 · 箸
箸
(《拾遺》)
【釋名】
箸。
時珍曰︰古箸以竹,故字從竹。近人兼用諸木及象牙為之矣。
【主治】
吻上咽口瘡,取箸頭燒灰敷之。又狂狗咬者,乞取百家箸,煎汁飲(藏器)。
咽
来源、版本与许可
- 资料类型
- 中文历史本草条目(非现代药品说明书)
- 版本
- 1162595
- 获取时间
- 2026-10-08
- 许可
- 古典原文公有领域;维基文库整理版本依 CC BY-SA 4.0 署名与相同方式共享;原作者李时珍,整理者维基文库贡献者。简体索引经 OpenCC 字形转换,原文不变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