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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草纲目 · 服器部 · 敗天公
敗天公
(《別錄》下品)
【釋名】
笠。
弘景曰︰此乃人所戴竹笠之敗者。取竹燒灰用。
時珍曰︰笠乃賤者御雨之具。以竹為胎,以箬葉夾之。《穹天論》云︰天形如笠,而冒地之表。則天公之名,蓋取於此。近代又以牛馬尾、棕毛、皂羅漆製以蔽日者,亦名笠子,乃古所謂 子者也。
【主治】
平。主鬼疰精魅,燒灰酒服(《別錄》)。
来源、版本与许可
- 资料类型
- 中文历史本草条目(非现代药品说明书)
- 版本
- 1162595
- 获取时间
- 2026-10-08
- 许可
- 古典原文公有领域;维基文库整理版本依 CC BY-SA 4.0 署名与相同方式共享;原作者李时珍,整理者维基文库贡献者。简体索引经 OpenCC 字形转换,原文不变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