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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草纲目 · 人部 · 人肉
人肉
(《拾遺》)
【主治】
瘵疾(藏器)。
【發明】
時珍曰︰張杲《醫說》言︰唐‧開元中,明州人陳藏器著《本草拾遺》,載人肉療羸瘵。自此閭閻有病此者,多相效割股。按︰陳氏之先,已有割股割肝者矣;而歸咎陳氏,所以罪其筆之於書,而不立言以破惑也,本草可輕言哉?嗚呼﹗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。父母雖病篤,豈肯欲子孫殘傷其支體,而自食其骨肉乎?此愚民之見也。按︰何孟春‧《余冬序錄》云︰江伯兒母病,割脅肉以進。不愈,禱於神,欲殺子以謝神。母愈,遂殺其三歲子。事聞太祖皇帝,怒其絕倫滅理,杖而配之。下禮部議曰︰子之事親,有病則拜托良醫。至於呼天禱神,此懇切至情不容已者。若臥冰割股,事屬後世。乃愚昧之徒,一時激發,務為詭異,以驚世駭俗,希求旌表,規避徭役。割股不已,至於割肝,割肝不已,至於殺子。違道傷生,莫此為甚。自今遇此,不在旌表之例。嗚呼﹗聖人立教,高出千古,韙哉如此。又陶九成《輟耕錄》載︰古今亂兵食人肉,謂之想肉,或謂之兩腳羊。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,不足誅矣。
来源、版本与许可
- 资料类型
- 中文历史本草条目(非现代药品说明书)
- 版本
- 1996181
- 获取时间
- 2026-10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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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古典原文公有领域;维基文库整理版本依 CC BY-SA 4.0 署名与相同方式共享;原作者李时珍,整理者维基文库贡献者。简体索引经 OpenCC 字形转换,原文不变。

